嚴禁內部人不得有內線交易或市場資訊不對稱行為之獲利情事
( 一) 本公司已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內部重大訊息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明定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且若上述內容消息,對本公司已發行之有價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時,公司內部人仍不得違反證券交易法 157-1 條之消息沉澱期間規定,即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18小時內,不得對本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
( 二)112年度防範內線交易落實情形如下:
本公司已制訂內部重大訊息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並置於公司網站供查閱。每年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新任之董事及經理人亦於上任三個月內安排教育宣導,新任受僱人職前訓練時一併予以宣導。
宣導內容 | 對象 | 次數 | 人次 | 人時 |
內部人持股變動申報違規常見態樣之宣導 | 內部人 | 2 | 16 | 0.5 |
股票交易封閉期間不得交易股票 | 內部人 | 1 | 16 | 0.5 |
( 二)112~113最近年度內部人不得於財務報告公告之封閉期間交易其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價證券之執行情況:
財務報告期別 | 董事會議暨公告日期 | 封閉期間 | 已執行防範措施 | 備註 |
111年度 | 112/03/13 | 公告前30日 | 以書面通知相關內部人(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於封閉期間內禁止交易其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價證券,以為防範 | 公司內部人仍不得違反證券交易法 157-1 條之消息沉澱期間規定 |
112第一季 | 112/05/11 | |||
112第二季 | 112/08/10 | |||
112第三季 | 112/11/07 | |||
112年度 | 113/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