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於環保、職安、人員等議題遵循與實施
秉持誠懇、信用、負責、創新的核心價值,在這個基礎下,從原料藥選擇開始,確保用藥安全以及品質控管,從原料藥主檔案(DMF, Drug Master File)、優良製造標準(current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s,cGMP) 及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認證PIC/S GMP,作為篩選標準,提供國際認證核可的安全品質。
對供應商訂定供應商稽核程序,以評估符合產品管理要求,目前的原材料供應商稽核評分均符合品質要求,皆屬合格之優良供應商。每年依供應商評鑑辦法對現有供應商的品質、交期、服務、檢驗數據進行綜合評價,每季由品保、品管、採購、研發、生產部門進行檢討,以定期管理供應商。
新進供應商評選機制,慎選品質、技術及交期皆能符合要求之優質供應商,所以新進原物料經過研發部門、品管部門檢驗及品保部門判定,並對供應商進行書面或實地稽核評估。稽核審查完成後,於生產時再執行製程確效及安定性試驗,依檢驗數據判定原料品質符合標準,以確保產品品質水準及安全性。
類型 | 作業權責單位 | 相關作業 |
現有原物料供應商 | 品保部門 | 定期稽核 |
新原物料供應商 |
採購部門、品保部門、 研發部門、生產部門 |
篩選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