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已訂定「簽證會計師選任審查辦法」,並每年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並送審計委員會討論,再將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最近一次評估經113/01/16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後,並提報113/01/16董事會決議通過。
評估機制如下:
- 「簽證會計師選任審查辦法」區分為壹、獨立性審查、貳、獨立性運作審查及參、適任性審查。
- 遵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辦理簽證會計師之輪替。
- 取得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之 12項審計品質指標(AQIs)資訊, 並依據主管機關發布之「審計委員會解讀審計品質指標 (AQI)指引」,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及查核團隊之審計品質。
評估結果如下:
本年度財務報表委任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何瑞軒會計師及陳昭美會計師簽證,經評估二位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均符合無虞。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審計品質指標(AQIs)」外,並依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標準與12項 AQI 指標進行評估。經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無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以及參考 AQI 指標資訊,確認會計師及事務所,在查核經驗與受訓時數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業經113年1月16日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並提報113年1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